全塑型塑膠跑道的施工要求
全塑型塑膠跑道的施工要求
1、整體要求
(1)外觀:無裂痕或分層現象;防滑層與底膠層粘合牢固、無凹凸現象;表面色澤均勻、耐久。
(2)標志線:標志線應清晰、不反光,無明顯虛邊、與面層粘合牢固。各標志線位置距終點線間的距離長度不允許出現負差,其正差應小于1/1000。符合國際田徑協會聯合會場地設施標準相關規定。
(3)平整度合格率:任何位置3米塔尺3mm水平誤差以下,塑膠跑道平整度合格率不小于85%。
(4)厚度:塑膠跑道的厚度13mm(±1mm)。
(5)坡度:塑膠跑道的橫向坡度不大于8:1000,縱向坡度不大于1:1000。
(6)田徑賽場地各項助跑道(區)長度、坡度落地區范圍、落地區厚度、圓心角等項技術指標必須符合規則要求與體育工藝設計要求。
(7)場地排水要求:塑膠跑道表面要求在雨后20分鐘無積水。
2、產品技術指標
(1)全塑型塑膠跑道溝蓋板上所使用的防水底漆需滿足濕基面粘結強度(28d)≥2.5MPa,混凝土帶涂層的第二次抗滲壓力(56d)≥1.0MPa;
(2)全塑型塑膠跑道所使用的跑道主材中不得檢出鄰苯二甲酸酯類、游離甲苯二異氰酸酯、苯、甲苯和二甲苯等有害物質;
(3)全塑型塑膠跑道所使用的彈性顆粒中不得檢出18項多環芳烴、苯并(a)芘、可溶性鉛、甲苯和二甲苯等有害物質;
(4)全塑型塑膠跑道所使用的跑道面漆中不得檢出短鏈氯化石蠟、鄰苯二甲酸酯類、3,3′-二氯-4,4′-二氨基二苯甲烷、可溶性鉛、甲苯和二甲苯等有害物質;
(5)全塑型塑膠跑道材料在依據法規(EC)№1907/2006條款7(2)第33條的檢測中鄰苯二甲酸二丁酯、全氟壬酸及其鈉鹽和銨鹽、苯并(a)芘等有害物質不得檢出;